交房分工及流程:1、验证签约组:负责业主身份验证、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 2、收费组:负责收取物业管理费及电梯运行费。 3、收楼组:负责交接房屋钥匙,现场房屋验收。 4、物料准备:《房屋验收记录》 二、交房须知: 1、交接手续办理流程图: 2、办理交接需业主提供的资料 (1)业主需带商品房购买合同; (2)业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三张。 3、办理交接需缴纳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每月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办理入伙时预缴半年); (2)电梯运行费每月按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办理入伙时预缴半年)。 4、办理交接时需签订的文件和填写的表格 (1)在《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上的空白处签字; (2)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房屋验收记录; (3)交接会签单的记录。 5、办理交接手续注意事项 (1)检验是否业主本人到现场办理,如果不是必须提供业主本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交接时,必须按《交接会签单》的顺序逐项办理,每个经办人在办理项目结束后,必须填写《交接会签单》把会签单和所签资料一起传到下一程序,接受人必须检查上道程序无误后,再进行办理。
如果仅仅是交房,那就是:一,书面通知业主;二,出视交房法律证明给业主看 ;三,让业主看楼;四,让业主签收钥匙;五,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流程: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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