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只有具备下面所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你好,我也是干建筑的!按理说具备竣工条件了就应该立刻安排竣工验收,然后安排个人看门,钥匙在你手里你怕什么,你把这工程扔下先继续接活干,甲方会找你的,到时候再和他谈条件,你把钥匙交他手里,没写结账手续,他不敢动房子才对。交工了对你有利,如果不交工拖的是你的时间!另外你在建委办的手续啥的都不给他,拿在你手里,他不能安排分户验收,备案手续也办不了,他肯定会找你!谢谢!记得给分
有的地方是竣工验收完后就可以交接了,有的地方需要政府等部门备案,档案资料完整正确后可以交接,有的地方采取个别标段不交接,等单位或施工总项目完成后才交接。你详细看下施工合同,特别是补充协议和专用条款。里面应该有质量与进度方面的要求。按照合同办事最保守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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