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因为现在买房的话,收取的配套费或者是杂费都应该是包含在购房费里面的。从很多年开始就很少有收取水电入户暖气入户的配套费的。就算在购房费里,不包括这些杂费,现在的小区都有物业每个月都要收取,几百上千块的物业费,这些杂费也应该包括在物业费里面,不应该另外收取。
正常来说,入户后再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国家从06年开始就开始明确规定,新房入户不得再收取任何相关的配套费用,如水电入户、暖气入户费等。之所以取消,是因为一斤将这些费用折合成价格加到房价里了,不能收取双份的,如果物业收取的是物业费用是可以的。
暖气收取配套费是不合理的,因为你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这一部分钱已经交了,不能再重复收取。
不合理,从06年以后就不再收取配套费了 价格都包含在商品房造价里面的,如果是物业收取一户收取200-300还是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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