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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提问者:遁去的一 阅读:1409
2019-02-18 15:09

已有6条回答

  • 如此陌生 回答数:91 │ 被采纳:1
    2019-02-18 15:52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冥夜冷月 回答数:56 │ 被采纳:0
    2019-02-18 15:44

    企业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在办理手续前,即已经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财税[2010]121号是有新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 秋风细雨 回答数:94 │ 被采纳:0
    2019-02-18 15:40

    如何缴纳房产税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诗剑正狂 回答数:116 │ 被采纳:0
    2019-02-18 15:36

    房产税如何交?房产税一般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x(1-30%)x1.2%缴纳房产税,你单位属次情况。从租是房租收入x12%缴纳。一般在什么时候交?如果漏缴,怎么办?一般是每年4月和10月缴纳。如果漏交需自行补缴,当年的下半年补缴全年即可。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当年补缴但不能做税前扣除,做以前年度损益即可。

  • 人心不古 回答数:86 │ 被采纳:1
    2019-02-18 15:32

    自用房产按固定资产70的1。2交是每年的三月与九月份申报! 租赁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交是收到租金收入的当月申报!房产税是一项财产税,应从取得产权证当月开始交纳!如果不按期交纳让税务查到后不但要补交还要加倍罚款及补滞纳金!

  • 人生苦短 回答数:89 │ 被采纳:0
    2019-02-18 15:27

    缴纳企业税的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企业将原来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当月就要缴纳房产税。第二:委托施工团队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第三:使用出租或者是出借的房屋,应该从当月起缴纳房产税。第四:若是自建房屋用于房产经营的,缴纳房产税的日期为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房产税是一项财产税,在取得产权证的当月就应该开始缴纳。若不按期缴纳,需要补齐并且缴纳滞纳金。企业房产税和房产税性质一样,都先开始展开试点城市,之后全国大范围的征收,因为在一开始推行的时候还是有些难度的。缴纳也是先申报之后按期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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